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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精神”的当代诠释

 
来源:武侠故事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27
 

1 中国武侠简述

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关于“侠”的最早文字记录,“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从而奠定了后代对“侠”观念的基本框架。司马迁《史记》的《游侠列传》对侠的基本描述“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传中所记朱家、剧孟、郭解等游侠之所作所为,大致不出此一范围。班固追随司马迁,为《汉书》作《游侠传》,其中除照录朱家等人事迹外,又增加了萭章、楼护、陈遵、原涉等人的任侠行为,不过叙事观点已有所变化。此后便无以为继,历代史家不在专门为游侠立传了。于是形成了这么一个特殊的局面:讨论汉以后的侠客,不能再借助‘历史’的支持了。”[1]所以,在我们近现代所了解的“侠”已经很难找到历史的原型或者是值得考证的史料,但之后的“游侠”是否已经没落还是别有原因。梁启超《中国之武士道》:“故文、景、武三代,以直接间接之力,以明摧之,而暗锄之,以绝其将衰者于现在。”孙铁刚《秦汉时代士和侠的式微》:“二十五史中只有《史记》与《汉书》有《游侠传》,自《后汉书》迄《明史》都无游侠列传,这正可看出自东汉以后游侠已经没落,不再为史家所重视。”但在有着阶层划分、道德失范、秩序混乱而“制度不立,纲纪废弛”的历史动乱时代,个人游离于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之外的可能性很大,无疑为“游侠”的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游侠”行为轨迹虽不再为史书记载但依然为民俗文化提供丰富的素材。

2 武侠精神在现代社会中的博弈

历史规律显示凡在经济发达的和谐时代尚武精神就开始坠落,从而使得外部大敌、小敌骄横,宋、清晚期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对眼前利益的争夺以及对既得利益的享受,让社会许多人失去了拼搏进取的精神,也使得整个社会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出现滑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获得巨大物质成就的同时,精神文化方面的建设还有待加强,就尚武精神而言已出现明显退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内部道德体系的集体滑坡。让我们把“是否需要见义勇为”变成社会大讨论。回顾历史,凡在世界历史上创造辉煌的国家,不管是经济、文化、制度等都需要有尚武精神作为支撑。如希腊在哲学、艺术上取得巨大成就,但还是被尚武的斯巴达王国所灭亡;如罗马帝国曾今纵横世界,但后期士兵不愿在“烈日下行军”,导致国防虚弱而被外族所裂解。

在网络、电视媒体日益发达的时代,对当前社会中的种种不良风气和行为的揭露,致使国人内心都喷发出愤怒的情绪,如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行窃、抢劫而没有人敢前来制止,路见不平没有一声吼的勇气。现实中人们对有违社会道德或法律的人采取躲避或冷漠的态度足以说明尚武精神在民间显得非常微弱,甚至只要伸出爱心之手就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也需要再三考虑,或者根本不予理会,人们的冷漠确实伤害了许多人,同时也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使得犯罪份子更加肆无忌惮。而作为官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行为,对其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嘉奖,并树立榜样号召国人学习和仿效。

基于“侠义精神”现实描述主要存在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上的矛盾,一种是作为政府主导或者是主流媒体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行为并从各个层面进行报道和宣传但政府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制度不够完善;另一方面在民间不少人在事不关己的时候喜欢充当大义凛然的事后话事人,而在需要“拔刀相助”时出现“短路”。这种官方和民间在意识与行为上的差异无疑可窥见平民社会责任感缺失,同时官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效果不足以与物质文明的发展相匹配。武侠精神的缺失直接导致民间对社会公平公正、道德、伦理的冷漠,使得人们更关心自己的命运和前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狭隘观念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做事标准,而是在这些问题上采取避而不教的态度或者成篇“大道理”的宣读,根本没有达到教育效果,成年人的道德失范直接导致现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所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让人触目惊心。

3 武侠精神的当代诠释

对中国古代的侠和侠义精神、慕侠心理当然不能完全地,不加分析地肯定,但这一无可回避的历史与社会心理现象,的确早已凝结为民族深层心理中的一个情节,常常涌现出来,给人极大的快慰,使人遐想不已。[2]从人们的思想意识的根源上可能认为如果想成为“侠”,首先必须身怀绝技,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并且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其行踪不易被人发现而且不是经常可以遇到的一类人。从史书的可考资料显示,对侠的基本定位基于动乱世道中对个别人的一种称赞,自东汉以来的“侠”的形象基于文艺作品,或者是人们口头的传诵,而作为侠的原型基于《史记》和《汉书》对侠客的定位,包括行事风格、道德品质以及人物性格等,后代对“侠”的描述基本没有脱离以上版本。侠客的行为也基本定位在“声张正义”“行善除恶”“好打抱不平”等叙事主题中,而关于武侠小说也是与“好侠尚义”“善恶分明”“英雄崇拜”等关键词联系在一起,不管唐传奇中的侠客题材作品如《虬髯客》《聂隐娘》和《昆仑奴》,还是“遗武侠之模范”的《水浒传》,以至于现代金庸的《笑傲江湖》《雪山飞狐》《神雕侠侣》等,都一直遵循“侠行为”的基本轨迹。侠和武的结合自古以来就成为人们认识侠的基本标准,但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武”的肢体运动在社会生活中逐渐转化为一种健身形式或者电视、电影创作的视觉感受,而“尚武”精神却成为当代社会需要的民族精神。“侠文化”的宣传本身就是一种尚武精神的重燃,是弘扬正气、彰显民族气节和提高国际地位所具备的内在条件,因此对“侠”行为和精神的宣传应该与时俱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不宜仅仅与“武”结合。因此在现代社会的“武侠精神”的诠释应该主要强调“忠、义、信”的侠义精神、高尚的道德修养和见义勇为的胆识。

3.1 忠、义、信的侠义精神

古代侠客以个体形式参与社会生活,其武功当然成为“立侠”之本,武功的表现形式主要以打斗为主,而历代文人墨客对侠客的打斗场面颇为青睐,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北朝尚武习俗的影响,诗歌中结合乱世纷争中侠客所立功勋而出现不少咏骑射、刀剑的诗文佳作,曹植《白马篇》描述“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的骑射高手,还有西晋张华《博陵王宫侠曲》的“腾超若闪电,回旋如流光”的高超剑法,以至后来的《聂隐娘》《咏荆轲》《水浒传》等对侠客武功的渲染更是出神入化并让无数青少年为之倾倒。所以通过历代以侠客行侠为叙事主题小说、传说的影响,侠客形象已经深深地烙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尤其是青少年。虽然人们始终还是想着“强者能行侠,弱者能遇侠”,在危难之际总能期待有从天而降的神力相助,但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制外的“侠义英雄主义”已经失去了生存空间,练就一身本领专业行侠的人找不到生存空间,因此侠和武的结合不一定能成为现代社会中侠客生存的必然,但“侠”所具备的忠、义、信等侠义品质注定成为任何时代所需要的精神食粮。“言必行,行必果”,“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是侠义之士对自己言行的承诺,也是社会对诚信的最高要求。现今社会对诚信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法则并成为一个当代社会急需树立的道德标准,其中可窥见现在社会的诚信缺失成为困扰人际交往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难题。因此,对于侠的认识不可拘泥于此人是否具有“身怀绝技”的本领,更要高唱其高尚的侠义精神以及厘清侠义精神的现代内涵,又要杜绝不合时宜的简单的“哥们义气”,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在平时的生活中体会到侠义精神的现实意义并能指导人们日常的生活习惯,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工程建设添砖加瓦。

3.2 高尚的道德修养

《易·坤卦·象》:“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以儒、道为主的中华传统文化更加强调“遵道而贵德”,所以社会道德伦理的构建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只是因为时代特点的差异在道德建设方面有所偏重,但总的指导原则还是认为道德高尚作为衡量某人或者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之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一直标榜 “仁爱”“慈善”的道德理念是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两大主因,其中“仁爱”中潜藏极为丰富的人伦情感以及慈善蕴含着以“慈”为基础的社会关怀。一直以来,它们贯彻于中华民族的整个道德生活中,对中国人道德素质的培养和道德精神的提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虽然武侠精神中的“仁爱”“慈善”与儒、道所采取的行为方式有着天壤之别,但所处事的态度和结果是一致的,都能唤起普通老百姓对道德伦理的普世认同感和一致性,如劫富济贫的行为方式显示出侠客对贫穷老百姓的怜惜而体现出“仁爱”的情怀也有着不同的“慈善”义举。正因为这种与平民价值观高度相符的“侠义精神”即追求道德完美和理想人格的传统心态,历经数载并在舍取与去留的文化大潮中保留并发扬着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伦理意识,形成一种独特的集体潜意识形态即人格崇拜,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对“侠”的崇拜是武侠文化风行的重要原因。衡量一个人或者社会整体道德高尚的标准有大有小,大则可以维系民族生存与发展,小则是对人评判的主要指标。

侠客所具有的特性非常适应小农经济支配下的平民心理需求,由此在民间有着巨大的认同群体,以武侠影视和小说为侠义精神传播的媒介往往会对武侠精神的某种功能无限放大并可能脱离现实需要,尤其以行侠方式表现更为明显,武侠中不分正邪的江湖义气、打打杀杀的复仇行为以及反叛的思想意识在青少年中流传,如面对生活中的争论或纠纷时某些青少年受哥们儿义气左右不分是非善恶酿成惨剧的事已不再是新闻。因此对侠行为方式的诠释必须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所以现代人不能盲目的遵循侠行为轨迹,而是要经过取舍和提炼并吸取有利社会发展的侠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可以称之为“侠”的人就在我们身边,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自费从唐山赶来参与救援的“十三义士”,勇救落水者无名英雄以及无数为普通老百姓服务的义工和志愿者……。这些人其实并非武艺高强的侠客,也非传说中的侠客形象,而是身边的平常人所做的平常事,但他们的言行举止足以成为社会树立高尚的道德标杆,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所以将他们称之为“侠”并不夸张。

3.3 见义勇为的胆识

“见义勇为”一直成为侠客行事的主题,而且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见义勇为”者一直得到官方和民间的高度赞颂,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榜样。现代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表彰多发生在为保护群众或国家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并经过官方机构鉴定之后并得到政府的嘉奖。这一程序势必对于“见义勇为”提出诸多要求,也抬高了“见义勇为”的官方色彩以致于疏远了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对于“见义勇为”的评判标准是否合情合理当下不予评论,但对“见义勇为”的社会宣传应该树立一种常态化的认识,淡化官方意识,强调民间本能。因此对“见义勇为”的诠释需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开始宣传教育,而且衡量标准需要降低到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点点滴滴,并非惊天动地轰轰烈烈才属于见义勇为。当今社会急需的不是本领高强的“武侠”,也不需要那些以自己的道德标准作为行事准则的“侠义英雄主义”,如以爱国为名打砸日系车,实则犯罪之人。当今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具有“见义勇为”的胆量和意识,使人们从对“侠客”认识的乌托邦中转化成与平民生活相接近的现实世界,尤其是让青少年从梦想中的“侠客”回到现实生活中的“有为青年”,因此对“侠文化”的现代诠释成为必要。“好打抱不平”“劫富济贫”等行为并不能受到当代社会主流文化的认可和赞同,而且还可能触犯法律底线,因此在面对一些社会问题时虽然有侠义之心还需考虑事件的后果,不能因为慕侠心理不加权衡的采取偏激的手段酿成悲剧。

[1]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3-4.

[2]王立.中国古代豪侠义士[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2.

[3]李申申,等,著.传承的使命: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241.

[4]王春光,李贞晶.岭南武林人物黄飞鸿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1(8):43-46.

[5]王春光,祝伟明.文化社会学视域下武术群体研究[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2(1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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